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监管,此外一些特殊行业的准入也受到约束和管控。我司为企业提供既符合当地政府政策,又合乎客户实际需要的特许牌照咨询及申请等专业服务。
注册香港银行的投资者,如想开办香港银行业务,就需要了解发牌的基本要求指引,持牌银行、有限制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对投资者注册银行在港开业的要求都各有不同。根据香港《银行业条例》,香港金管局有能力决定批准或拒绝在香港经营银行业务或接受存款业务的认可申请。
100+国际会计师、税务师、律师资深人士组成的团队凭借对客户业务及所在行业的深刻认知,为客户提供境内及境外的跨境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帮助客户规避企业经营中存在的财税风险及法律风险。
金融牌照
香港金融牌照:香港证监会总共规定了12种受管规活动,即要从事以下12种相关的活动均需取得相应的金融牌照,才能在香港合法开展对应的金融活动。其中,与场外衍生工具有关的第11类和第12类受规管活动的牌照还尚未实施。
新加坡金融牌照:新加坡金管局(MAS)对金融业务牌照的分类包括:商业银行、商人银行、财务公司、保险、证券期货与基金管理、财务顾问、货币经纪商、货币兑换与汇款、商业信托、信托公司、支付与结算系统等11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