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实体的风险点
在印尼设立实体,需尽力规避以下风险:
①企业注册合规要求。虽然印尼政府修订了《投资法》《公司法》,并完善了相关的配套措施,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但是在印尼设立公司注册手续仍较为复杂。企业注册时可聘请专业律师、公证员、投资顾问等专人代为办理。需注意甄选和审核,防止法律文件及手续出现瑕疵。
②税收风险。印尼国会于2008年通过新的《所得税法》调低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新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印尼税法对于中小微型企业有税收优惠,还有其他产业税收优惠等措施。外国投资者税收优惠政策利用不当,有可能被印尼政府判定存在偷漏税行为;若未充分利用所在地税收优惠政策,则有可能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压缩企业利润空间。
③适当调整优惠政策期望值。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印尼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投资鼓励政策,但力度不大。印尼《投资法》明确规定了平等对待内外资,中资企业要调整对优惠政策的期望值,不要误以为印尼会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
④外商投资政策变更频繁。印尼政府通过《投资法》和负面投资清单(DNI)来引导外商投资行业,具体内容每年均有调整。理论上说,未列入DNI的行业100%向外商开放,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根据实践经验,建议外商在投资前向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咨询,以确保拟开展的业务范围完全合规。因为即便是DNI未列入的某些行业,仍有可能被BKPM认定为属于不对外资开放的行业。
聘用和解聘雇员
聘用外籍人员。印尼劳工政策旨在保护印尼本国劳动力,优先解决本国就业问题。对于印尼经济建设和国家发展需要的外籍专业人员,在保证优先录用本国人员的前提下,允许外籍专业人员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印尼,并获工作许可。印尼不允许普通劳务人员在印尼工作。
聘用当地员工。根据印尼法律第13号2003年第35章有关人力资源规定,雇主能直接寻找并招聘当地员工,或可以通过第三方(外包/职工安置服务机构)招聘员工。雇主要为雇员提供福利、安全,及职工身心健康的保障;职工安置服务机构自招聘到人员安置提供全流程保障。
解聘员工。印尼法律规定,雇主、劳动者、工会、政府应通过一切手段努力避免终止工作关系。在终止工作关系不可避免的情况下,雇主必须跟劳工会谈判终止工作关系;如果工人不是劳工会的成员,公司可直接跟相关工人谈判。若以上所述的谈判无法达成协议,雇主只有在获得授权解决劳资纠纷后才能停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的决定,应当书面向被授权解决雇用关系争议的机构提交,并作为终止的依据。对于自愿离职和触犯刑法的劳工,雇主可不必支付补偿,但需支付劳工累积的福利金(worker's accumulated benef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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