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税务新闻

2024香港公司及税收环境概览



香港是一个不实行外汇管制的地区,对于境外投资没有最低要求或任何限制。外国投资者可以自由投资和汇出资本,以及将直接投资所产生的利润和股息转换和汇出。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开交易市场将资金引入香港,并以同样的方式将资金汇出。

2024香港公司税收

在香港注册公司的形式中,成立有限公司是最常见的做法,其中大部分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有限公司需要至少一名自然人董事和一名公司秘书,而非香港居民也可以被任命为公司董事。有限公司的股东并不一定需要是香港居民。境外法团在香港设立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并不被视为独立于母公司的法人机构;境外法团的代表办事处有一些限制,不能从事营利性的商业活动。

香港主要的企业类型包括:

· 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和私人公司)

· 合伙企业(有限和无限)

· 独资企业

· 境外法团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

无论是否在香港注册成立,所有在香港开展业务的企业都必须在开业后的一个月内向香港税务局办理商业登记证。对于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本地公司,除了商业登记证外,还必须从公司注册处获得公司注册证明书。而对于在其他地方注册成立,但在香港设立了营业地点的公司,则必须在设立营业地点后的一个月内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注册非香港公司。

香港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在香港设立的公司必须编制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上市公司需要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年度财务报表备案。私人公司则可以不需要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年度财务报表备案,但必须妥善保存会计账簿和记录。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连同年度利得税报税表(小型法团除外),一起提交至香港税务局。

香港税项概览

香港主要包括三种税款,分别是企业利得税、个人薪俸税和物业税。还有其他一些税项,如印花税、关税、博彩税和酒店房租税。

香港税制特点

· 简单税制:香港税收体系相对简单

· 地域来源概念:香港实行地域来源税制,只对在香港境内发生的收入征税

· 免征销售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者在香港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不需要支付额外的税费。

· 免征预提税(股息和利息):投资者在收到股息和利息时无需提前缴纳税款。

· 免征遗产税:香港没有遗产税,在香港继承财产或遗产时不需要缴纳额外的税款。

香港推行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 研发开支加计扣除

· 对基金的税项豁免

· 对附带权益的优惠税率(0%)及免征薪俸税

· 对家族办公室的优惠税率(0%)

· 对企业财资中心、与保险有关的业务及飞机租赁业务的优惠税率(8.25%)

· 对合资格债务票据所得收益的税项豁免

· 对船舶租赁业务及与航运有关的活动的优惠税率(0%/8.25%)

企业利得税

利得税是指对利润征收的税款,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并从香港产生或获得利润(除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企业、信托人或团体,都需要缴纳税款。境外公司在香港经营业务并从香港获得收入也需要按同样的方式纳税。

利得税采用两级制:对于法团而言,首200万港元的利得税率为8.25%,之后的利润则按16.5%征税;对于非法团而言,两级制利得税率相应为7.5%及15%。当一个合伙业务由企业合伙人和非企业合伙人组成时,首200万港元根据企业合伙人和非企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并按照不同的税率缴纳利得税;非企业合伙人税率为7.5%,企业合伙人税率为8.25%。

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如经济实质要求、持股免税安排、关联要求),否则跨国企业在香港收取的某些外地收入(如股息、利息、处置股权权益收益和知识产权收入)可能需要在香港缴纳税款。

香港一般不对资本利得征税,但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处置资产实质上具有贸易性质,则应缴纳利得税。对于股息,一般不需要缴纳税款;股东从应缴纳利得税的法团收到的股息是免税的,但如果未能符合经济实质要求或持股免税安排,跨国企业在香港收取的外地股息可能需要缴纳税款。

税务亏损可以无限期结转,并可以与纳税人随后年度的应纳税利润相抵销。但香港的反避税法规禁止以获得税收优惠为唯一或主要目的收购亏损公司。亏损不能向前结转,也不能转移给其他纳税人。

如果未能符合经济实质要求,外地的股息和处置股权权益收益仍然可以通过持股免税安排获得税收豁免。持股免税安排要求投资公司是香港居民或在香港设有常驻机构的非香港居民,并且在相关收入累计之前不少于12个月,持续持有投资实体不少于5%的股权。持股免税安排受到特定的反滥用规则限制,包括应纳税条件、主要目的规则和反混合错配规则。

对于故意通过虚假或虚构的交易或利用税务亏损公司,以产生税收优惠为唯一或主要目的的避税计划,香港税务局可以引用《税务条例》中的一般反避税条款来反击避税行为。此外,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还包括双重征税协定和避免税务重复协定,可用于避免或减少跨国企业在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的税收重复。

利得税合规义务

在香港,利得税是根据每个课税年度(通常是从每年的4月1日到次年的3月31日)的应评税利润来征收的。评税基期一般是指在该课税年度结束时的会计年度。如果纳税人未能按时履行报税和纳税义务,香港税务局将收取附加费或罚款。

预提税

预提税是指根据香港税务规定,在支付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时,企业需要提前扣除一部分税款。对于向居民或非居民支付的股息和利息,香港企业无需缴付预提税。

在香港大部分知识产权或授权,或者对于支付人可作为税前扣除的特许权使用费,被视为应该纳税的收入。通常情况下,应纳税金额是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30%,实际税率为4.95%(适用于法团)。如果向非居民的关联实体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并且该知识产权过去是由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人拥有的,那么应纳税金额将是支付的全部特许权使用费,实际税率为16.5%(适用于法团)。对于非居民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也适用这两个税率。

支付人需要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处理与向非居民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有关的税务事项。

个人薪俸税

薪俸税适用于从香港获得工作收入的人,包括本地雇员和外籍人士。如果非香港居民在香港提供服务并从中获得收入,只有这部分收入需要缴纳薪俸税。在香港以外地方提供服务所得的收入可以免税。如果非居民雇员在纳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不超过60天,则无需缴纳薪俸税。担任香港公司董事的人,无论在香港逗留多少天,在这个职位所得的收入都需要全额缴纳薪俸税。

薪俸税的计算基础是根据地域来源原则。在香港产生或来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或退休金收入都需要缴纳薪俸税。受雇工作的来源地由雇佣合同洽谈、订立和执行的地点、雇主的居住地以及雇员薪酬的支付地来确定。如果受雇工作的来源地是香港,所有收入都会被视为来自香港。如果受雇工作的来源地是香港以外的地方,但在香港提供部分服务,那么相关的服务收入会被视为来自香港。

薪俸税采用累进税率,根据个人应纳税收入额(扣除可抵扣额和免税额后的金额)进行计算。边际税率从2%到17%不等,最高税额上限是按照15%的标准税率计算应纳税净收入(即未扣除免税额的应纳税收入)的税款。

应纳税收入包括薪金、工资、董事酬金、佣金、花红、奖励、约满酬金、津贴和其他额外利益。所有退休金都需要申报并缴纳薪俸税。

赚取的股息、利息或资本利得不需要缴纳薪俸税。但是,行使、转让或放弃与受雇工作相关的股权认购权益所得需要纳税。雇主提供的津贴、额外奖金和其他附带利益也需要缴纳薪俸税,包括现金津贴、雇主履行个人法律责任的费用、可以转换成货币的利益、教育福利和度假旅行福利。

根据雇佣条例规定收取的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不需要缴纳薪俸税,但如果超过雇佣条例规定的金额,超过部分需要缴纳薪俸税。

可扣除项目

· 个人进修开支,最高可扣除10万港元

· 居所贷款利息,最高可扣除10万港元

·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最高可扣除10万港元

· 住宅租金,最高可扣除10万港元

·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或认可职业退休计划产生的强制性供款,最高可扣除1.8万港元

· 向认可慈善机构作出超过100港元的捐款,扣除额最高不超过减去其他扣除额后的应评税入息的35%

· 纳税人或其配偶根据自愿医保计划保单以保单持有人身份为被保险人所缴付的合资格保费,最高可扣除8千港元

· 纳税人或其配偶以保单持有人身份为年金领取人可领取的年金款项缴付合资格年金保费及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最高可扣除6万港元。

在以适用税率计算薪俸税之前

在以适用税率计算薪俸税之前

应评税入息可扣除以上免税额

如雇员在香港以外的地区提供服务,并已在该地区所得收入支付了税款,而该地区税收制度与香港的薪俸税相似,可申请避免双重征税。如该地区未与香港签订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则该地区已支付税款可在香港获单方面宽免,也就是不需再交香港薪俸税。如该地区已与香港签订税收协定,可根据该协定申请以税收抵免的方式获得宽免。

薪俸税合规义务

薪俸税一般可分两期缴付:

(一)于上年3月31日截结的课税年度评定的薪俸税,连同当前课税年度应缴付的暂缴薪俸税的75%,一并于当年1月或2月缴付

(二)剩余的暂缴薪俸税于4月(课税年度截结后)缴付

纳税人如未能按时履行报税与纳税义务,香港税务局将收取附加费和罚款。

物业税

物业所有者(业主)需要根据其在香港的物业所得租金收入缴付物业税。物业税的计算是以物业的应评税净值为基础,按照15%的税率进行计算。应评税净值的计算方法是将业主收到的租金、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减去20%(即修葺和支出方面的标准免税额)。如果一家公司将应缴税的物业租金收入包括在应缴利得税的收入中,那么可以从应缴利得税中扣除已支付的物业税,或者申请豁免缴纳物业税。

印花税

印花税是收取在香港发生的不动产租赁、不动产买卖或股票转让等相关文件上的税款。如果不动产或香港股票的转让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印花税可能会按照转让当天的市场价格计算。对于转让香港证券的印花税,费用是证券转让价值的0.2%(即买卖双方各收取0.1%的印花税)。

对于不动产租赁的印花税,如果租期不超过一年,税率为租金总额的0.25%;如果租期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三年,税率为年租金或平均年租金的0.5%;如果租期超过三年,税率为年租金或平均年租金的1%。

对于不动产买卖或转让的印花税,税率是根据物业的售价或价值计算。非住宅物业的税率介于100港元和物业售价或价值的4.25%之间。住宅物业的税率通常统一为15%,在某些情况下,税率介于100港元和物业售价或价值的4.25%之间。如果在购买住宅物业后36个月内将其转售,还需要支付额外印花税,税率为5%至20%不等。此外,所有非香港永久居民(包括有限公司)购买住宅物业还需要按照15%的税率支付买家印花税。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并属于集团内部转移,可以申请豁免印花税。

关税

香港是一个自由港,通常情况下,进口到香港的货物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但以下物品例外:酒类、烟草、碳氢油和甲醇这四类商品,无论是进口还是在本地制造都需要缴纳税款。另外,在香港道路上使用的所有汽车都需要支付首次登记税,这个税款由运输署负责征收。

博彩税

博彩税是对某些博彩活动所得进行征税,这些活动包括赛马投注、足球比赛投注、现金彩票和奖券活动等。征税的税率在25%至74.5%之间。对于参与抽奖活动的中奖者不需要缴纳博彩税。

社会保险费

雇主和雇员都需要定期向强积金计划缴纳款项,缴纳金额为雇员收入的5%,但受到最低和最高收入水平的限制。对于月薪雇员来说,最低收入水平是7,100港元,最高收入水平是30,000港元。对于每月收入低于7,100港元的雇员,由雇主缴纳5%的款项给强积金计划,而雇员本人则不需要缴纳。对于每月收入达到或超过7,100港元的雇员,雇员和雇主都需要缴纳5%的强制性款项,其中雇员需要缴纳的部分会由雇主从雇员的收入中代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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