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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海融资(筹集资金)的方式和渠道划分



所谓融资,即筹集资金。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和渠道,主要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

内部融资与外部融资

所谓内部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资本积累和向员工集资及其他方式来筹措资金。各国公司法或企业法大多规定,在公司当年度取得的税后净利润中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用于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扩大再生产。除了自我积累以外,内部融资的渠道还有:一是政府的退税或返税部分;二是企业集团内部关联公司的资金调拨、转移与借用;三是折旧基金、大修基金的用后剩余部分;四是滚存未分配利润;五是向员工发行债券、股票而筹集的资金。所谓外部融资,是指从企业或企业集团外部融通资金,主要是银行、社会公众、其他企业、信托机构等。

融资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

企业为了实现正常运作和规模扩张,依靠自我积累和内部集资远远不能弥补资金缺口,那么,从外部筹资就成为必然的选择。外部筹资有两条途径:一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即间接融资,银行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扮演中介的角色,它把投资者的闲置资金转化为银行存款,然后再进一步转化为贷款发放给企业;二是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直接面向广大投资者发行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来筹集资金,这就是直接融资。两种融资途径各有千秋,比较而言,直接融资所筹资金具有高度稳定性和长期性;筹资成本低,而且可以连续筹资;积少成多,可以筹集到巨额资金。马克思曾说:“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

境内融资与海外融资

境内融资是指在我国境内面向境内投资者所进行的一切融资活动。反之,面向境外投资者所开展的融资活动,可称为海外融资。国际资本市场的结构性变化为我国多种方式引进外资提供了机遇。从当前来看,我国利用外资的形式主要有:一是外商直接投资,特别是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表现得更为明显;二是借用外国贷款;三是在境外直接发行债券;四是面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总而言之,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兼有,其中证券融资逐渐成为利用外资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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